學生宿舍退宿申請
申請退宿注意事項
本次辦理自願退宿退費期間(已減免教育部補助金額計算):
★9/23(一)前,住宿費、網路費退還三分之二。
★9/24(二)-10/20(日),住宿費、網路費退還二分之一。
★10/21(一)-12/1(日),住宿費、網路費退還三分之一。
★12/2(一)起,住宿費、網路費不予退還。
有效退宿日期條件:
▲當日搬離宿舍,需與該層樓長約定時間檢查房間並通過。
▲繳交房間鑰匙、房卡及網路線(檢測通過)。
▲冷氣費用已與留宿室友協調並結清。
1.依學生宿舍管理實施細則第七點辦理
2.學生宿舍自願退宿(退費)申請表暨家長同意函 !!! 扣點達10點、勒令退宿不適用此表 !!!
★★★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聯繫學生宿舍管理室:04-23938074#31151★★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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